【预防保健科】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因病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院各级医务人员对所有因病死亡病例(不含伤害死亡),必须认真填报《兰大二院死亡病例报告卡》。填写合格的卡片由预防保健科7天内通过网络直报,并负责将卡片信息登记存档。

三、病案统计室应建立死亡登记薄,并对死亡病例进行疾病分类编码。

四、“兰大二院死亡病例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向各科室发放,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卡片并登记,发现漏报者,将对主医师及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每例处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