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工程项目救治对象基本筛选条件和筛查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年龄、听力学评估、医学评估、智力测试、家长期望值和支持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救治对象。
   筛选一般条件

(一)       年龄:17岁,小龄优先;

(二)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耳蜗发育适于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三) 医学检查无全麻及外科手术禁忌症;

(四)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五) 家庭有人力及财力配合并保证救治对象在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或康复训练指导。

筛查内容及标准

(一)听力学评估:

1.  耳声发射(DPOAETEOAE):双侧均未引出反应;

2.  听性脑干反应阈值(短声):双侧均≥80dBnHL);

3.  小儿行为测听(视觉强化、游戏测听、纯音测听):

1) 裸耳听力损失:双耳2kHz4kHz均≥75dBHL);

2) 助听听阙:双耳2kHz4kHz均≥60dBHL)。

(二)影像学评估:

颞骨高分辨薄层CT报告,必须描述内耳发育情况。

填报申请表时只提供CT报告单,复筛时必须携带CT影像片。

(三)精神、智力及行为评估:

1.  -内学习能力测试评分(适合3岁以上)>84

2.  格雷费斯精神发育测试评分(适合3岁以下或不能配合完成希-内测试的申请者)>86

费用

手术费由项目经费承担,项目经费及新农合基金联合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

手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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